宁夏法安德药业有限公司
年产16000吨单氰胺、20000吨肌氨酸钠和10000吨肌酸更新改造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启动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中有关规定,现进行启动公示,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宁夏法安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单氰胺、20000吨肌氨酸钠和10000吨肌酸更新改造项目
建设性质:技术改造
建设地点: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
建设内容及规模:主要更新改造单氰胺、肌酸、肌氨酸钠生产装置各1套,配套改造储罐区等公辅设施。淘汰传统设备131台(套),更新设备225台(套)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宁夏法安德药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立军 联系电话:13139599820
联系地址: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(中央大道1号)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
评价单位: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
可通过网络连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
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,填写好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,地址: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(中央大道1号),联系人:高立军 ,联系电话:13139599820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。
宁夏法安德药业有限公司
2025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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